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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翅飞鸭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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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10/14 21:10:26

最新章节:说鬼 瓶邪 txt最新章节 第五十一章 出镇(二) 2023-10-14

小说简介:一次意外进去死亡之林,吃人的兔子,血灵,女鬼,开启探险之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鬼邪传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内容摘要:山城,顾名思义山包围之城,特点,坡坡坎坎弯弯多,爬坡上坎累死人。连绵青山,高耸入云,山中清泉孜孜不倦流淌千年,百里桃花连绵成林,绵绵小溪蜿蜒盘旋,育人育花育着巨龙村。朝阳初开,和暖着人意。巨龙村大院子,山坡上,绿树成荫,奇花异朵漫山遍野,芬芳扑鼻,其山顶一间面积不大,风格简陋的茅草屋,围着篱笆院,雾气缭绕中若影若现,显得格外神秘,好似仙家道地一般。院落中,只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个子不高,体格健壮,长的眉清目秀,明眸皓齿,不说人见人爱,那也是美女心目中的小鲜ròu。只见少年气定神闲,闭着双眼,扎着马步,站在满园花圃的正中央,鲜花娇艳,彩蝶纷飞,少年又是如此的庄重神闲,此情此景无法用言语行容。哼~~~~~~~~~~~韵足了味少年,好像找到了灵感一般,轻轻的打出一拳,说道:拳打南山。随即又踢出一脚,说道:脚踢北海。一气呵成,做完两个动作,准备收工,少年突然眉头一皱,身体感觉有些不适,迅速脱下裤头,噘着屁股,大吼道:我屁神功,直轰南天。嘟~~~~~~~~~~~轰隆屁响,臭气熏天,放完屁,少年轻舒一口气,那种轻松愉快之感不予言表,睁开双眼回头看了看。只见娇艳欲滴的花圃,在少年的一屁之下,瞬间萎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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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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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傲世神尊一分不想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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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作者大大,以后主角是走魔道还是正道?以后他的武技还是不是一刀制敌?
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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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tiny.
这本书很好,一定要看看,有很大收获。书中人物形象很鲜明,很吸引读者观看,看了之后会爱上他的,强烈推荐看一下
ASHLYN、
宋刚和李光头之间的故事,不只是两个兄弟之间的故事,也是这个时代的故事,更是人们心里渴求又害怕的故事。
zssq1107
挺好的吧怪长的人物形象很鲜明很容易知道写了什么每一种人物都刻画的很好可以联想到社会和现实有一定的感觉
🐳
兄弟的友情,体会现实,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让你体会现实与理想的差距,是什么能逼死一个活泼爱笑的人,是什么让人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Hello↣℡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我看到老人的脊背和牛背一样黝黑,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荡起的波浪。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
Princesss
“人要是真想死了,总会有办法”
“人怎么会这样狠毒啊”
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一个多么残忍的时代啊!人又可以狠毒什么地步?趾高气扬轻贱别人残忍殴打辱骂别人 批斗打倒别人的人 随时可以变成被如此对待的人,人人自危,这种时代也放大了人们心中的恶,一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时代。
上部是两个主人公儿时的遭遇和文化大革命的事情,上部比较厚重,下部比较荒诞,每个人都有一些人性的弱点,人物性格刻画得栩栩如生,尤其是小市民的势利虚伪,很真实。看着有时候真的觉得,和人打交道太难了,做人真难。
书里宋凡平的角色塑造地太完美了,你会为他的帅气深情坚毅感叹,他的闪光点数不胜数,为他惨烈的结局叹息落泪。这样的一个人,死后还要被敲断腿骨塞进棺材,让人不忍。因为他,李兰一个懦弱的女人,从心底感觉到骄傲,她为自己是宋凡平的妻子而骄傲,为自己的地主婆身份而骄傲,宋凡平为了履行对妻子的承诺在车站口被残忍打死还一次次爬起来,画面惨烈得让人不忍心读下去,怎么会有这么残酷的时代。李兰为了宋凡平七年不洗头,这样的深情让人动容,生不能朝朝暮暮,死后缱绻共白首也好。
书名叫兄弟,其实两个人大半辈子都不像兄弟,充满了重重的复杂和矛盾,读完这本书,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宋钢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李光头和林红,最后不管再有钱再成功,都只是一个失败者而已,我看不起李光头,在兄弟落魄自己巅峰的时候,在兄弟卧轨自杀的时候他在和兄弟的妻子颠鸾倒凤,不觉得讽刺吗?
有人居然觉得李光头这个人像宋凡平,有勇有谋?我觉得这是对宋凡平的侮辱。宋钢不像父亲的是他的懦弱,而他却也继承了父亲的忠厚,温文尔雅,重情重义,不可否认,李光头确实有着一些闪光点,可是,他的自私让我厌恶,从用毒计逼迫宋钢把林红让给他,到落魄理所当然地问宋钢要钱,他到底把宋钢当做什么?兄弟难道不是相互的,为什么从不见他的付出和退让?从小时候开始,两个人相依为命,他就知道偷偷躲出去让宋钢承受前来搜查的红卫兵,而后再大摇大摆地回来吃饭,还一边嫌弃宋钢的手艺,呵呵,这种兄弟我消受不起,从他小时候我就觉得他是一个自私凉薄的流氓无赖。发迹后他说听说了宋钢的事,一忙就忘了,重要的事,不会忘。施恩一般让宋钢去治病后脚就去讨好林红带她去做处女膜修复弥补自己的遗憾,而此时,宋钢尝尽人间辛酸,归来还知道自己的妻子和兄弟背叛了自己,李光头想着,把林红睡了就还给宋钢,恶心!
后面就是一个恶心的狗血剧,早知道不看就好了,宋钢的重情义让他被妻子和兄弟拉扯着饱受痛苦,他的骨气和倔强让他不能接受施舍,而这成了别人眼里的傻瓜。也许像李光头那样的人才能抓住机遇取得成功,懦弱的翩翩君子和油滑的流氓小人,小人再成功,也只是个小人。亿万富翁又如何,最后还不是孤家寡人一个,不会再有人爱你,傻傻地把好东西好东西给你,对你掏心掏肺了。
繁花落尽时
先读完作者的《活着》,再来看这部《兄弟》,这个小说的确是好看,看得停不下来。

先说说人物性格。又爱又同情林红,漂亮的女子也有选择爱情的权利,可她们大多麻木,觉得自己漂亮美好,也就觉得平凡的外表只有平凡的灵魂。但不得不说,后来变成林姐也是最好的结局,如果疯掉,太可惜了,在这个开放,灵魂开放的年代,人的心也更坚硬了。她和李光头一样,只是以前是潜在的坚强,宋钢死后浮出水面。

再说说宋钢,宋钢是好人,从小和李光头相依为命,有一碗饭分开吃,就连有一碗盐,酱油水,都有李光头的份。从小又是爹又是妈,还是兄长,天生或者后天的只能细腻,他有头脑,可这也是指导或者是纸上谈兵的性格,他没有李光头的胆识,其实他告诉李光头死缠烂打也是对的,可惜他也动了心,爱情,谁能说得清楚呢!

而对于整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每个人的选择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命运。李光头,小流氓一个,从小不学好,在厕所里做错事被人逮住。但是他立即开展在刘镇兜售他看到的消息,不但吃饱了肚子,而且比别人吃的还好。成长的经历就是造就未来方向,他用自己的游手好闲和头脑在小镇上活的优哉游哉。孝顺母亲他也有一套,单凭一张嘴就能借到别人最值钱的家当,给母亲做成了最好的“座驾”,让她在临终前美美的享受了一回。成年后的李光头更是了不起,他用关系当上了福利厂的厂长,并且让福利厂的效益大增,深得大家的认可。人生的轨迹就和他的人一样,他在福利厂效益最好的时候选择了离开,自己创业,但是李光头还是没能赶上时代的变迁,在他花光了所有筹资的时候依然没能成功。造化弄人,穷困潦倒的他天天被筹资人揍,想回福利厂又回不去,只能去上面静坐。然而,命运的走向就是造化弄人,上面并不理会他,他却在门口收起了垃圾,而且越办越大,最后做成了远近闻名的垃圾生意,一发不可收拾成了刘镇的巨富。

在李光头的人生中,他做的选择其实已经慢慢的成就了他的命运走向。他在困难时能低头向自己的兄弟要钱和粮票,能接受别人扔给他的垃圾。在发达时能客气对待县ling导和自己的兄弟,也言出必行分红给当初入股的成员分红。他最后的成功与个人性格有着必然的联系,这就是小说主人公李光头。

宋钢,李光头异父异母的兄弟。众人眼中的优秀男人标准,小时候就跟着父亲学会做饭,当李光头在大街上浑浑噩噩的瞎晃悠时,宋钢每次都做好饭在家里等他回去吃,没菜了就用盐粒拌饭,还找到了最好吃的法子。爱读书,还写了文章和当地的作家一决高下。这是我们亲爱的宋钢,他总是铭记母亲的嘱咐,默默的帮助和支持整天游手好闲的李光头,甚至帮他追女朋友。然而造化又一次弄人,跟在李光头后面的宋钢却被李光头追求的林红看中,两个人恋爱并结婚。无论在哪个年代,选择宋钢这样的男人嫁了,都是无可厚非的。然而时代是最冷酷的杀手,他们赶上了下岗流,赶上了不好发展的城镇经ji,让宋钢这样的本分人没了工作,最后走上了打零工、做推销这样的工作,甚至行骗。

宋钢的命运也取决于他的选择,在兄弟和爱人面前,他选择了爱人,而且听了爱人的话与最亲的兄弟一刀两断。最后李光头发达的时候,宋钢却是最困难的时候,他为了那句话,为了争口气,他坚决不找李光头帮忙,而是选择和骗子同行。在人生最重要的选择面前,他选择了自己,恰恰是这种选择让他脱离了时代的发展,废了腰,坏了肺,在他离开家的一年多时间里,他最爱的妻子跟着李光头风光无限,厌倦了漂泊的历程之后,他听到的却是自己最爱的人和自己最亲的兄弟双双背叛了自己,最后只能选择卧轨自杀。

其次,最让我感到悲伤的就是宋凡平了,这个人物,我真的太喜欢了,也太为他难过了。看到宋凡平一次次从昏迷中清醒要去上海接妻子,又一次次被打倒,看到宋钢和李光头认不出爸爸的尸体,看到李兰去照相馆取全家福,每一幕都让我哭岔了气,宋凡平这个男人,正直,坚强,忠厚,撑起家里的一片天,可惜却遇上那样一个癫狂的年代,李兰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那样的年代,那样一个男人把她一生的爱和幸福都在一年里轰轰烈烈地燃烧殆尽了,在生的时候,宋凡平用爱让她容光焕发,去世了,宋凡平留的回忆是支撑李兰活下去的最大勇气。这样的爱,太浓烈,一生一次,一次一年,终生再忘不掉,甜蜜是刻骨的,痛也是刻骨的。看完下部后,有些唏嘘,觉得作者好像有点不太用心了,不太喜欢最后过于戏剧化的情节。
佩玖
两天看完了这部四十多万字的小说,刚开始读感受觉得很无聊,差点弃读。

后面读到宋凡平的爱情,他的父爱,他的不幸以及最后的惨死,哭的稀里哗啦,深深爱上了这个身材高大内心坚韧的男人,又忍不住在宋刚朦胧的爱情里泛起了泪花。

有些东西,尤其是童年的一些东西,喜欢了可能就是喜欢一辈子。你会逐渐发现你看似越走越远,看似越走越宽阔,其实却无法走出那个喜欢。

没钱的时候你渴望一样东西,当你有钱了,你发现其实他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你失望,你迷茫,你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

有钱了的李光头,觉得这辈子吃过的最香的米饭,就是宋刚在他俩小的时候做的那种半生不熟的米饭,以至于这辈子久久不能忘怀。

如果宋刚还可以再为李光头做一次饭,他一定再也做不出李光头喜欢的味道。因为李光头喜欢的味道是记忆中的味道,有着时间的升华。

这种脱胎于实物,升华于时光,存储于脑海中的东西,就是这样说不清道不明,就是这样似乎玄之又玄的东西,才是李光头真正喜欢的东西。

那些经过年华的洗礼东西,让你从始至终喜欢的东西,其实和这样东西无关,只和记忆有关,只和某个人,某段情有关。

就像从前你是吃咸口的,如今你喜欢上了甜口,如果问你为什么,也许你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是喜欢罢了。

如果某天不喜欢了,那就再回去吃甜口呗,没什么了不起的。就像我现在这样,也喜欢甜的,也喜欢咸的,似乎也有些东西自始至终的喜欢。

整本书说的是一个完整故事,但故事跨时代比较大,所以初读会觉得分裂严重,但慢慢读下去,会有另一番感受。
不远万里
故事情节很真实,容易让人动情,讲述了人之间的那种真情实感!
李光头人物性格不坏,本性善良,敢闯敢拼,干出自己的一番事业,比较有经商头脑,却在爱情路上饱受挫折。
宋钢太过于老实,但是对自己的兄弟缺很有情,有情有义的好男人!